魔力论坛

|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293|回复: 1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问题:现在组队不好组,能否降低组队门槛 求管理员解答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4-28 19:34:0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12-4-30 14:23:02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8Rank: 8

板凳
发表于 2012-4-30 19:27:43 |只看该作者
现在魔力的工作人员都放假,等几天吧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9Rank: 9Rank: 9

地板
发表于 2012-5-1 18:01:58 |只看该作者
简单理解,楼主是怕不组队更打不到怪?
我们只是想让游戏更轻松些,限制少些,观点上应该不冲突
那么我们可以把所有组队的任务包括低能都做个盘点
比如,飞魔,叛军去除限制,楼主觉得弊端在哪?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2-5-1 18:51:30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9Rank: 9Rank: 9

6#
发表于 2012-5-1 21:56:31 |只看该作者
没有家的猫 发表于 2012-5-1 18:51
叛军飞魔是可以不组队,主要是活动怪,包括鬼,森林,海盗等等,不组队更打不到。空中boss个人以为2人以 ...

谢谢楼主
明白你意思了,如果主要是活动,我们再想些别的办法去平衡抢boss的弊病,另外我们不会一下子把所有任务,副本,活动的组队限制全部除掉,听了你的提醒,我们改一部分先观察一下大家的反应吧
副本的流程会一直简化,5月3日的你又可以看到一些,希望能令大家满意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7#
发表于 2012-5-2 10:55:29 |只看该作者
楼上贴发得好啊  现在组个好队伍实在好难  其实学派开无限 已经有很多人没组队的意识了
新区开 找了几天 都固定不上队伍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8#
发表于 2012-5-2 11:28:13 |只看该作者
楼主担心的是抢不到怪,
但即使有组队限制,很多人都是多开的,
没精力练多号的玩家难道也只得去多开吗?这样又与让玩家轻松的原则背道而驰啦
取消组队限制对于我们这先专注于加强一个号的玩家是福音啊!

对于楼主要求加快怪的刷新速度倒是赞成,尤其是人数较多的几个区。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8Rank: 8

9#
发表于 2012-5-2 11:48:24 |只看该作者
这类优化,我是支持小飞侠及官方的。这虽然属于游戏轻松度的优化,同时,它还可以补救魔力过往的一些问题。

不争的事实是,魔力游戏,很多人是主号副号,三号四号,甚至更多,官方有意无意中鼓励并支持这种行为,导致游戏资源被精力富余的玩家过度控制,很多情况下,我们看见的是,一个队伍五个人,也有一两个人在操作,在玩。取消组队,改成建议组队,无疑对这种导向做出一个纠正,让玩家切实0负担享受游戏的乐趣,你愿意一个人去打就去自己玩,你愿意和朋友去玩,就结伴去玩。总之,这样的设置,让玩家可以更好地玩好自己的职业。我反复强调,一人多号,不会增加游戏的收益,只会制造虚假的火暴,并导致游戏资源被过份侵占,让更多的玩家失去兴趣。

至于人多怪少的问题。说明有竞争,但这种竞争官方应该意识到,本着游戏轻松度优化的原则,考虑增加怪的刷新或者多队伍可以击杀同一只怪的办法来解决和实现,奖励仍然随机不变。

望小飞侠慎重考虑。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10#
发表于 2012-5-2 11:52:23 |只看该作者
副本的简化首当其冲,飞魔、叛军还是组着吧,根本就不是问题的问题 ;倒是空中怪能降低到2人不,空中怪比野外刷新快太多了,适当加大升星羽毛的产出吧,升羽毛的概率太扯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11#
发表于 2012-5-2 11:56:14 |只看该作者
╮(╯▽╰)╭飞怪都让那些三开的狂人包揽了,你要是组别人来打,一个不是自己的开的,不省心效率低。不是三开全进自己包里,这么点东西真的很无语啊。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12#
发表于 2012-5-2 12:55:42 |只看该作者
乐子平台 发表于 2012-5-2 11:48
这类优化,我是支持小飞侠及官方的。这虽然属于游戏轻松度的优化,同时,它还可以补救魔力过往的一些问题。 ...

说的有理有利有节!赞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玩游戏 找乐子

GMT+8, 2025-6-10 03:35

Powered by Discuz! X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