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设计师:“托号”是网游潜规则
为什么有人愿意向网游里砸钱?虚拟的荣誉感究竟意味着什么?“托号”在网游界是否常见?昨日,记者采访了资深网游玩家陈先生,他曾在多家网游公司供职,现为某公司游戏设计师。他揭露的网游界“圈钱”内幕令人咋舌。
记者:许多网游不是都号称免费吗?
陈先生:免费只是幌子,一旦玩家免费玩到一定级别,会发现后续难度越来越大,例如经常会被对手“杀掉”。这时,要么不再玩下去,要么就得花钱买游戏装备了。可玩家已经在这个游戏里有了圈子,放弃游戏并不是很容易做出的决定。
记者:虚拟的圈子那么重要吗?
陈先生:对,我遇到许多玩家都是在现实生活中受挫,希望在游戏中寻找一种心理慰藉。这些玩家可能不缺钱,我见过有人往游戏里砸了上千万元,觉得能用钱换来一种排名在前的快感。网游公司会利用玩家的这种心理“圈钱”。
记者:“托号”在网游界是否常见?
陈先生:应该说每个网游里都有“托号”,只是有多有少罢了。一般新游戏刚刚推广时,有“托号”甚至假号是为了制造人气,吸引玩家。但也有些游戏公司,会让员工甚至花钱从外头聘请人运营“托号”。这些“托号”就像狩猎者,他们游走在游戏的各个分区,一旦遇到愿意砸大钱的玩家,他们会陪着这些“冤大头”玩,通过挑战排名刺激对方充值消费。
记者:“托号”的存在是否违法?
陈先生:我不懂法律。我认为,花钱与否最终还在个人的选择。“托号”的存在只能算是一种营销手段,帮助某些玩家通过花钱换得一种类似“兴奋剂”的快感。玩家享受了这种虚荣感,就不应该觉得钱打了水漂,他换到了心理满足。
律师观点
“托号”陪玩可构成诈骗
昨日,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肖霖表示,如黎先生能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游戏公司员工及员工家属扮演“托号”角色刺激他进行消费,则可以涉嫌诈骗对游戏公司提起诉讼。李肖霖说,“托号”参与竞争是明显的欺诈行为。
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富强也认为,即使“托号”的存在是网游行业的潜规则,也并不能据此认为该行为就合理。他认为,许多网游公司敢于安排“托号”,是基于极少有玩家能拿到证据证明其存在,这属于一种隐蔽性较高的犯罪行为。北京中同律师事务所律师黄长勇建议,黎先生可持证据前往公安机关,以游戏公司涉嫌诈骗报案。